宏鼎隔间门窗,隔音门窗,隔音玻璃,重庆系统门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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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隔音窗制作执行标准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2.2 产品外观要求平整、清洁、无锈痕污物、无切割毛疵等明显缺陷。重庆隔音窗《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》GB/T 8485-2008 本标准代替GB/T 16730-1997《建筑用门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》和GB/T 8485-2002《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》。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和检测报告。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。其他有隔声要求的门窗可参照使用。 本标准与GB/T 16730-1997、GB/T 8485-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: ———将上述两项标准合为一项标准,名称为《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》; ———分别规定了外门窗和内门窗的分级指标值,统一了门和窗的隔声性能分级顺序,本标准中“1”级为最低隔声性能级别,本标准与GB/T 8485-2002的分级顺序一致,与GB/T 16730-1997的分级顺序相反(GB/T 16730-1997中“Ⅰ”级为最高隔声性能级别),本标准与原标准的隔声性能分级对照表列在本标准的附录C 中; ———分级指标值中,引入了噪声频谱修正量,采用计权隔声量和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作为外门窗分级指标值,采用计权隔声量和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作为内门窗分级指标值; ———计算三樘试件的隔声性能平均值时,采用能量平均法取代原标准的算术平均法; ———具体规定了填隙墙的隔声要求,并参照ASTM E90-04,增加了填隙墙间接传声影响的检验与修正的内容,列为附录A。编辑本段隔音窗效果评定国家标准 隔声窗隔声效果评定标准值表(单位:dB(A)) 时段
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
0 50 40
1 55 45
2 60 50
3 65 55
4类 4a类 70 55
4b类 70 60
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,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: 0 类声环境功能区: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。 1 类声环境功能区:指以居民住宅、医疗卫生、文化教育、科研设计、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,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。 2 类声环境功能区:指以商业金融、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,或者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,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。 3 类声环境功能区:指以工业生产、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,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。 4 类声环境功能区: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,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,包括4a 类和4b 类两种类型。4a 类为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、二级公路、城市快速路、城市主干路、城市次干路、城市轨道交通(地面段)、内河航道两侧区域;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。
国家标准:GB/T 11944-1989 GB/T 9962-1999 GB/T50121-2005国家标准 《隔声窗》HJ/T 17-1996 发布单位: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 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隔声窗产品的技术性能及检验方法。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各种隔声窗产品。 2 引用标准 GBJ 121—88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 GBJ 75—84 建筑隔声测量规范 GB 8485—87 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3 技术要求 3.1 基本要求 3.1.1 隔声窗的隔声性能用单值评价量 计权隔声量Rw作为分级指标值。 3.1.2 隔声窗性能分级见表1。 表1 等级 计权隔声量Rw,dB Ⅰ Rw≥45 Ⅱ 45>Rw≥40 Ⅲ 40>Rw≥35 Ⅳ 35>Rw≥30 Ⅴ 30>Rw≥25 3.2 加工质量 3.2.1 产品的结构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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